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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985

 1

 我们的唱片专辑发行之前一个星期,他们第一次展开行动,通过电话威胁我们。

 摇滚乐队血鬼莱斯特的保密工作耗费巨资,几乎滴水不漏。甚至我自传的出版商们也给予了完全的配合。在长年录音和电影拍摄工作期间,我在新奥尔良没有遇见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也没听说他们在此地逡巡。

 然而,他们还是通过某种方式查到了我们登记的电话号码,在电子答录机里留下了劝诫,还给我冠上了称号。

 “放者。我们知道你在做什么,我们命令你停止。”“出来让我们见见你。量你也不敢出来。”

 我让乐队蛰居在新奥尔良一座种植园可爱的老宅里,他们一边大麻烟,一边为他们斟上唐佩里浓美酒,我们全都厌倦了期待和准备,渴望见到旧金山现场音乐会的第一批观众,渴望品尝成功那最初的鲜明滋味。

 我律师克丽斯汀因为第一批电话留言赶来了——答录机如何捕捉到那些尘世之外的嗓音让她感到不可思议——半夜里,我把我的音乐家们载去机场,我们向西部飞去。

 那之后,就连克丽斯汀也不知道我们在何处藏身。音乐家他们自己都不十分确定。

 在卡米尔峡谷的一座庄园的豪华宅邸中,我们第一次通过电台收听了我们的音乐。当看到我们的第一部电影通过有线电视网络在全国范围内播放的时候,我们高兴得翩翩起舞。

 每个夜里,我独自来到海滨城市蒙特雷和克丽斯汀互通消息,然后向北去搜寻猎物。

 我驾着那辆时髦又马力强大的黑色保时捷,一路向旧金山驶去,以令人醉的高速驶过海岸公路的急转弯。旧金山广阔的下城区笼罩在一片纯净的黄光晕之中,在这里我比以往更加残忍和缓慢地尾随着我的目标,都是一些杀人犯。

 紧张的气氛让人难以忍受。

 我还是没有看见任何同类,也听不见他们的动静。我只有来自于那些素未谋面的不死者们的电话留言:“我们警告你,不要再疯狂下去了。你不知道自己在玩一个多么危险的游戏。”接着录下来的是凡人无法听见的低语:“叛徒!”“放者!”“站出来吧,莱斯特!”

 就算他们果真在旧金山搜寻,却也从未遇见过我。那时的旧金山是一个人口稠密、拥挤不堪的城市,而我悄然独行一如既往。

 终于,电报雪片一样飞进我们设于蒙特雷的邮箱里。我们做到了。专辑销量打破了这里和欧洲的纪录。旧金山的演出结束之后,我们可以随意去任何城市表演。从大陆西岸到东岸,我的自传出现在所有的书店里。

 《血鬼莱斯特》居于销量榜首。

 旧金山的夜间捕猎结束之后,我沿着长长的迪维德罗大街行驶。保时捷黑色的身躯慢慢驶过废弃的维多利亚式房屋,我寻思在其中哪一幢里——如果确有其事——路易斯把《夜访血鬼》的故事讲述给凡间的男孩听。我一直在思念路易斯和加百列,有时也想到阿曼德。我还会想起马略,我说出了整个故事、背叛了的马略。

 是《血鬼莱斯特》的电子触手伸得太远,触动了他们吗?他们看过电影《马格纳斯的遗产》、《恶之子》、《必须守护之神》吗?我想到了过去那些被我披了名字的同类:梅尔、潘多拉,还有受诅咒的拉姆西斯。

 实际上,无论保密工作或者防护措施多么严密,马略一样能找到我。他的力量甚至可以跨越美洲广袤的土地。如果他在看,如果他听见…

 我又做了过去那个梦,摇动电影摄像机手柄的马略,以及必须守护之神的圣殿里、墙壁上忽隐忽现的图案。就连回忆也清晰到不可思议的程度,我的心脏不由怦怦跳动。

 渐渐地,我意识到我对孤独的概念有了新的诠释,而对于衡量那正向世界的尽头蔓延的寂静,也有了全新的方法。打破这片寂静惟一的东西,就是答录机里那超自然的嗓音,那越来越恶毒却不具有任何形象的留言:“别胆敢踏上旧金山的舞台,我们警告你。你的挑衅太鄙,太狂傲。我们会不惜一切,即使闹出公开的丑闻,也要惩罚你。”

 古体语言和确凿无误的美国口音搀和在一起,那别扭的感觉让我发笑。他们是什么模样呢,这些现代血鬼?一旦他们步入不死者的行列,是否更愿意修身养、接受教育熏陶?他们是否具有某种特定的风格?他们三五成群地生活在一起,还是像我喜欢的那样,开着大型黑色摩托车四处游?无法压抑的兴奋在我体内蔓延。我彻夜独自驾车兜风,收音机喇叭传出我们的音乐,此时我感到体内涨了一种完全出自人的火热情。

 我想要按着我的人类伙伴“小坚饼”、艾利克斯还有莱瑞希望的那样演出。经过灌制唱片、拍摄电影这些令人筋疲力尽的工作,我想要让我们一起,在欢呼尖叫的人群面前一展歌喉。偶尔,我会想起很久前在雷诺得剧院里的那些夜晚。回忆起的都是最古怪的细节——我把白色的油彩涂抹在脸上时的那种触感,脂粉的气味,还有双脚踏上舞台、地灯的光芒从后面过来的那一刻。

 回忆一齐向我涌来,倘若马略的愤怒也随之而来,那我咎由自取,不是吗?旧金山深深吸引了我,也从某种程度上征服了我。想象我的路易斯在这里的情景,并非一件困难的事情。这里的格局几乎是威尼斯式的,五颜六的大厦和公寓楼房拔地而起,调灰暗,一座连着一座,遍布在窄小、阴暗的街道两旁。无论山巅还是山谷,灯光摇曳生辉,无处不在;闹市区里,一群群摩天大楼拔地而起,金碧辉煌,仿佛雾的海洋中一座童话般的森林。

 每个夜晚我回到卡米尔峡谷的时候,都要取出从新奥尔良转发至蒙特雷的一袋袋歌来信,我一封封拆阅,寻找血鬼的字迹:笔画痕迹较重,字体略显古旧——超自然的天赋一.在手写信件中表现出来,若是到了让人难以容忍的程度,那字体看上去就会仿佛带着一种哥特式的风格。可是,除了凡人狂热的崇拜,我什么也没找到。

 亲爱的莱斯特,我的朋友谢丽尔和我都深爱着你,我们排了整整六个小时的队,居然还是没能买到旧金山演唱会的门票。请你寄两张门票给我们吧。我们愿意做你的祭品。

 你可以我们的血。

 旧金山演唱会的前夜,凌晨三点钟:卡米尔峡谷这凉爽的绿色天堂还在沉睡。在这巨大的“匪窟”之中,我躺在面朝大山的玻璃墙前面打盹。我不停地做着关于马略的梦。马略在梦里对我说:“为什么你不顾忌我的报复?”

 我回答说:“是你先抛弃了我。”

 “那不是理由,”他说。“你总是行事冲动,你想把所有的碎片全抛向空中。”

 “我想要改变现状,我想推动事情发生!”

 我说。我在梦里叫喊起来,忽然间,我意识到周围卡米拉峡谷这所房子的存在。只不过是一个梦,一个薄脆的凡问的梦。

 然而,有什么东西,别的什么东西…突然“传递”而来,如同漂流的电波闯进了收音机错误的频道,一个声音说道危险。我们大家都有危险。

 眼前霎时出现了冰和血的景象。狂风呼啸。什么东西碎落在石板地上,打破的玻璃。

 莱斯特!危险!我醒了。

 我不在沙发里躺着了。我站起来,看着面前的玻璃门。我什么也听不见、看不见,眼前只有山脉模糊的轮廓,黑色的直升机仿佛巨型苍蝇,在水泥广场上空盘旋。

 我用整个心灵去聆听。我听得太过专注,都沁出汗来了。然而再也没有“传递”出现。更是不见一个人影。

 然后,我逐渐意识到在外面的黑夜里有一个家伙,我能听见身体移动的细微声响。

 外面有人在寂静之中行走。他们中的一个穿过了层层防护,正从远处直升飞机骨架的剪影之外向这里前进,在衰草地的旷野之中穿行。

 我又竖耳聆听。没有,没有一丁点儿能够加强危险信息的征兆。实际上,那个家伙的思想锁定在我身上了。我收到了无可回避的信号,一个家伙正穿越空间的距离向我走来。

 这幢低檐住宅形状杂乱无章,在我的周围沉睡着——看上去仿佛是一间巨大的水族馆,无声的电视机发出蓝幽幽的荧光,照在光秃秃的白色墙壁上,摇曳闪烁。“小坚饼”和艾利克斯相互拥抱着,躺在空空的壁炉边的地毯上。莱瑞在那囚室一般的卧室里睡着了,身边躺着那个永不餍足于的追星族,她名叫萨拉曼达,是我们西行之前,他们在新奥尔良“顺道带来”的。在另一问陈设现代的卧室里,还有巨大的蓝色贝壳状游泳池后面那问放置着铺的屋子里,保镖们也睡着了。

 外面清朗的黑色天幕之下,这个家伙来了,他正沿着公路向我们前进,向我们走来。

 我现在能感觉到他孤身一人。薄薄的夜笼罩之下,一颗超自然的心脏在怦怦跳动。是的,我听得非常清楚。远处的山峦幽灵般耸立着,合树黄的花朵在星光下泛出白光。

 似乎无所畏惧,就这么来了,而那思想是我无法看透的。这意味着那可能是一个年长的家伙,而且法力纯,不过还没有纯到绝不践踏脚下野草的地步。这个家伙几乎像人类那样走动。这个血鬼是我“造就”的。

 我的心猛跳起来。我瞥了一眼角落里微微发光的警报器,它被帷幕遮住了一半。看来得发出警报了,是人抑或非人,这个家伙正试图进入屋子。

 他出现在白色水泥墙的墙跟边上。身材高挑修长,留着黑色的短发。然后他停下了脚步,仿佛他能够看见我,就在这层玻璃屏障的后面,在电光映出的蓝色雾霭之中。

 是的,他看见我了。他向我走来,向这光亮走来。

 步伐矫健,对于一个凡人来说,却太过轻盈了。黑色的头发,绿色的眼眸,四肢的摆动畅柔软,包裹身体的长袍轻若无物:磨损了的黑色衣从肩头垂挂下来,已经变了形状,两条腿就仿佛又黑又长的轮辐。

 我感到嗓子里好像堵着什么东西。我在颤抖。我试图回忆重要的事项,哪怕是在这一刻,我告诫自己应该在黑夜里搜寻是否有其他人,应该小心谨慎。危险。不过,现在都不重要了。我知道。有一秒钟,我闭上了眼睛。可是毫无用处,一切还是那么难熬。

 然后,我伸出手触摸警报器t的按钮,把它们关掉了。我打开巨大的玻璃门,冷冽的新鲜空气扑面而来。

 他经过了直升飞机,好像舞蹈家那样旋转然后避开脚步,接着回过头,仰起脑袋端详飞机,手指非常随意地勾在黑色牛仔的口袋里。他又把目光转向我,这一次我清晰地看见了他的脸。然后他微笑了。

 就连记忆有时也会欺骗我们。他就是证明,他愈是走近,就愈像是一道又柔和又炫目的光,所有以前的形象如尘土一般灰飞烟灭。

 我又打开了警报系统,关起通向我的凡人伙伴的房间的门,把钥匙在锁孔里转动了一下。有一秒钟,我想我忍受不了这一切。

 可这仅仅是个开头。如果他现在来到这里,距我只有几步之遥,那么别的同类肯定也要来了。他们都会来的。

 我转过身,向他走去,片刻的沉默,我只是端详着他,玻璃门内透出的蓝光笼罩着他。我开口说话,语气紧张:“你的黑斗篷,还有‘剪裁考究’的黑外套,还有丝绸领带,以及这一切愚不可及的装扮,都上哪里去了?”我问道。

 四目相对,目光胶着在一起。

 然后,他打破沉默,无声地笑了。可是他继续打量我,是一种欣喜若狂的表情,这让我暗自高兴。带着一股孩子般的莽撞,他伸出手来,手指沿着我灰色天鹅绒外套的翻领慢慢下滑。

 “总不能一直做个不老的传奇。”他说。

 不是喃喃低语,却又像在喃喃低语。他的法国口音听起来非常明显,尽管我从来听不出自己的口音。

 我简直无法忍受那些音节,那种完全稔的感觉。

 我忘掉了一切原本打算要说的那些暴生硬的话,只是用双臂环抱住他。

 我们用以前从未有过的方式相互拥抱。

 我们彼此相拥,就像以前我和加百列那样。

 然后,我的双手抚上他的发际、他的面庞,我要让自己真正清楚地端详他,好像他是完全属于我的一样。他也和我做着一样的事。我们好像在交谈,又不像在交谈。真正沉默的、没有任何言语的声音。微微点头。我能感到他的体内充了爱恋,以及一种狂热的足感,就和此时我心中的感情一样强烈。

 可是他突然安静下来了,拉长了脸部。

 “我以为你死了、消失了,你知道。”他说。

 声音几不可闻。

 “你怎么找到这儿来的?”我问。

 “足你让我找来的。”他回答。无辜的困惑一闪而逝。他的肩部轻轻耸了一下。

 他的一举一动深深吸引了我,就和一个世纪以前完全一样。他的手指是如此修长而美好,然而双手的力量又是如此强大。

 “是你让我看见你,让我跟随你的,”他说道。“你开着车在迪维德罗大街上来回转悠着寻找我。”

 “而你在哪里?”

 “这世上对我来说最安全的地方,”他说。

 “我从不离开那里。他们来找我,但是找不到,于是就走了。现在,我可以随时在他们中间走动,他们却认不出我。他们从来不知道我的模样,真的。”

 “如果他们认出你来,会要毁灭你的。”

 我说。

 “是的,”他答道。“可是,自从血鬼剧团还有那里发生的一切事情之后,他们就一直这么打算了。当然,《夜访血鬼》为他们提供了新的理由。而他们也的确需要些理由,来耍他们的小把戏。他们需要动力,需要刺。这一切就如同鲜血,他们甘之如饴。”又一秒钟,他的声音仿佛在苦苦挣扎。

 他深深了一口气。这一切很难讲述。

 我又想张开双臂拥抱他了,可是我没有。

 “不过现在这一刻,”他说道“我想,你才是他们想要毁灭的那个人吧。而他们确实知道你的长相。”轻轻的一个微笑。“现在,每个人都知道你的长相。摇滚明星先生。”

 他的微笑加深了,而声音却是一贯的礼貌而低沉。他的面部表情生动而丰富。还是一丁点儿都没有改变。也许永远不会有。

 我把手臂搭在他的肩上,我们一同走出屋子里的灯光投出的范围。我们经过了直升机巨大的灰色躯干,走进被阳光烤得十裂的田野,走向远处的群山。

 我想,如此幸福的感觉将来痛苦,如此强烈的足将意味着燃烧。

 “你打算那么做吗?”他问道。“举行明天晚上的演唱会?”

 我们大家都有危险。那是警告抑或威胁?“是的,当然,”我说“难道有什么能阻止我吗?”

 “我就打算阻止你,”他回答“我原本可以早点儿来的。一个星期以前我发现了你的行踪,可是又把线索丢了。”

 “那么,你为什么要阻止我?”

 “你知道为什么,”他说“我想和你谈谈。”这措辞如此简单,然而却有着别样的深意。

 “以后有的是时间,”我回答“明天、后天、大后天。”不会出事儿的,你看着吧。我不停地望向他,又别开目光,仿佛他那绿色的眼眸会把我烫伤。用如今的话来说,他就是一束光,看上去致命却又柔和。他猎杀的祭品全都爱上了他。

 我也一直深爱着他,不是吗,不管曾经发生了什么,如果你可以拥有无尽的时间来滋润你的爱恋,而这爱恋只要片刻的相聚就能发出全新的情,那么,这种感情会变得多么强烈,多么火热灼人?“你怎么能确定呢,莱斯特?”他问道,亲呢地叫着我的名字。可是要让我用像他那么自然的语气称呼路易斯,我还是无法做到。

 我们东拉西扯,漫无目的地交谈着,我们把手臂松松地环绕着彼此。

 “我有一个营的凡人守卫着我们,”我说“直升机和轿车里都部署了保镖,保护着我的凡人同伴。我会驾驶保时捷独自去机场,这样更容易进行防卫,不过我们也有一列货真价实的汽车队。说到底,一小撮讨厌的20世纪的小雏子能有什么作为?这些傻瓜竟然用电话来威胁我。”

 “可不止一小撮,”他说“可是马略呢?外面你那些敌人正在争辩,讨论马略的故事是否确有其事,必须守护之神是否存在——”

 “自然如此,那么你,你相信吗?”

 “我相信,我一读到这些就立刻相信了。”

 他说道。我们之间出现了一阵沉默,静默中,也许我们都想起了很久以前,那个不断探寻的不死者一遍又一遍地追问着,一切从何处开始?无限伤痛又被勾起。这就像是从阁楼里翻出藏画来,拭去尘土后发现,色彩依旧鲜明生动。那些画本该是死去祖先的画像,可是它们却成了我们的肖像。

 出于紧张,我做了几个凡人常做的手势,我把额前的头发往后捋了捋,想要感受一下凉爽的清风。

 “是什么让你这么确信,”他问道“马略不会等你明天夜里一走上舞台,就结束这场实验?”

 “你认为会有任何老家伙这么做吗?”我回答。

 他思索良久,就像过去那样深深陷入了冥想,甚至连一旁的我也似乎被他遗忘了。

 他的周围仿佛出现了过去的老宅子,煤气灯发出忽明忽暗的光,外面的街道上传来过去的年代里,那些嘈杂的人声和独特的气味。

 我们俩坐在新奥尔良那问客厅里,大理石的壁炉台下面是一丛燃烧的煤火,除了我们俩,一切都变得古老了。

 而现在的他完全是个摩登的孩子,身上挂着松垂的衣,腿上穿着破旧的棉布子,驻足眺望前方荒凉的山峦。一副散模样,双眼蹿动着内心的火苗,头发作一团。

 他缓缓回过神来,仿佛刚刚从睡梦中苏醒。

 “不。我觉得,即便老家伙们当真不怕费事,出于私心他们也不会那么做的。”

 “那么你有私心吗?”

 “是的,你知道我有。”他回答。

 这时他的脸微微变红了。这使他更像人类了。实际上,他是我认识的同类中,最酷似凡人男子的家伙。“我来了,不是吗?”他说道。我感觉到他心中的痛苦如同一条矿脉贯穿了他的身体,这矿脉把感情扎进了他心里最深最冷的角落。

 我颔首。我深深气,从他身上移开目光,希望自己能说出真正的肺腑之言。那就是,我爱他。可是我做不到。我的感情太强烈了。

 “无论发生什么,都是值得的。”我说。

 “就是说,如果你和我,还有加百列,还有阿曼德…还有马略,能聚在一起哪怕只有一会儿工夫,就是值得的。想想看,也许潘多拉会愿意现身。还有梅尔,以及其他人,只有上帝知道有多少。要是所有的老一辈们都来了呢。这是值得的,路易斯。至于别的事情,我并不在乎。”

 “不对,你在乎,”他微笑着说。他被深深吸引住了。“你只是确知会发生令你热血沸腾的事情,你确信无论发生怎样的战,你都会获得胜利。”

 我低了低头,大笑起来。我把双手兜里,就像如今这个时代的凡人们那样,我在草地上踱着步子。即使是在加利福尼亚这凉爽的夜晚,田野里仍然有一股太阳的味道。

 我没有告诉他关于人类本的那部分,那种渴望表演的虚荣心,当我看见自己出现在电视机屏幕上的时候,看见印有我的面孔的专辑封面,贴了北岸音像商店的橱窗的时候,我的全身就会动起一股疯狂的劲头。

 他陪伴在我身边。

 “如果老一辈们当真要毁灭我,”我说“你难道不认为他们早就已经做到了吗?”

 “不对,”他说“我看见你,然后才跟踪了你。可是在那之前,我根本找不到你。一听说你要去抛头面,我就去寻找你了。”

 “你怎么听说的?”我问道。

 “每一个大城市里都有血鬼碰面的场所,”他说道。“当然你现在肯定知道这个。”

 “不,我不知道。说来听听。”我说道。

 “那是被我们称作‘血鬼联络站’的酒吧,”他微笑着说,表情有些微的嘲讽。“当然,凡人常常出没于这些酒吧,我们知道它们的名字。在伦敦有一个‘波里杜利博士’,在法国有个‘拉米埃’。洛杉矶城有个‘贝拉·鲁高两’,在纽约有‘卡米拉’和‘卢斯芬爵士’。

 在旧金山这里,卡斯特罗大街上的一间名叫‘德拉库拉之女’的歌舞酒吧,恐怕是其中最漂亮的一问了。”

 我实在抑制不住,大笑起来。看得出他也忍不住要笑了。

 “那么《夜访血鬼》里面的那些名字都有什么出处?”我佯装愤慨地问道。

 “打住,”他说道,略微扬了扬眉毛。“它们可不是捏造的,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要告诉你的是,此刻在卡斯特罗大街那里,他们正在播放你的影片片段。是凡人顾客要求的。

 他们用血玛丽伏特加为你祝酒。无辜者之舞的声音穿透了墙壁。”

 终于,我们发出一阵无法遏止的大笑。

 我想要停下来,可是却摇了摇头。

 “不过,你几乎也引起,一场密室言谈的革命。”他继续用那种冷静却带着调侃的口吻说道,却没办法做出义正词严的表情。

 “这是什么意思?”

 “‘黑色技巧’,‘黑暗天赋’,‘恶魔之路’——他们全在拿这些字眼儿开玩笑,那些最幼稚的子孙,他们甚至还从未用血鬼这个头衔来称呼自己。尽管他们彻头彻尾地声讨这本书,却又忍不住要对其进行模仿。他们在身上挂埃及珠宝。黑色的天鹅绒重新成了时尚。”

 “太了!”我说。“不过,这些场所都是什么样儿的?”

 “那里铺天盖地都是血鬼标志的装饰,”他说“墙壁上贴着鬼影片的海报,高高挂起的屏幕上连续不断地放映这些影片。来到这些酒吧的凡人常常成了戏剧表演里怪胎的主角——朋克青年,艺术家,还有些人盛装打扮,披着黑斗篷、戴着白塑料的尖牙。他们基本上注意不到我们。和他们一比较,我们常常黯然失。在昏暗的灯光下,我们也可以是无影无形的,天鹅绒或是埃及珠宝等等。当然,没有人会顶礼膜拜这些凡人顾客。我们来到血鬼酒吧是为了打探消息。在所有基督教圈子里,血鬼酒吧是凡人最安全的栖身之所。”

 “奇怪,以前倒没人想到过这种地方。”

 我说。

 “他们其实想到过,”他说“在巴黎,就是血鬼剧团。”

 “当然。”我承认。他继续说:“一个月前,血鬼联络站里传出活来,说你回来了。那时已经不是新闻了。他们说你在新奥尔良活动,然后又听说了你的打算。

 他们到了你早期的自传。关于你的电影更是议论不绝。”

 “那么,为什么我在新奥尔良没遇上他们呢?”我问道。

 “因为半个世纪以来,新奥尔良一直是阿曼德的领地。没人敢在新奥尔良捕杀猎物。

 他们是通过洛杉矶和纽约的凡间机构获取这些消息的。”

 “我并没有在新奥尔良见到阿曼德。”

 我说。

 “我明白。”他回答。有一会儿工夫,他显得很困扰、很惑。

 我感到心脏一阵紧绷。

 “没有人知道阿曼德在哪里,”他有点儿闷闷地说。“可是他只要出现在哪里,就会杀死年轻的后辈。所以他们就把新奥尔良留给他了。他们说,很多老一辈的都那样,都爱杀死年轻的后辈。他们也这么说我,不过事实并非如此。我在旧金山徘徊,形同鬼魅。除了那些不走运的牺牲者,我从来不打扰任何人。”

 这些话并不太出我的意外。

 “我们的人太多了,”他说“一贯如此。

 而且争斗不断。在任何城市里,如果存在我们的团伙,那就意味着三四个比较强大的家伙达成了协议,不去互相残害,而是根据规则分治领地。”

 “规则,总是那些规则。”我说。

 “如今不同了,更加苛刻了。丝毫杀戮的证据都绝对不许留下。一具尸体也不能暴给人类,成为他们调查的线索。”

 “当然。”

 “无论如何也不允许暴在特写摄影和变焦镜头或是定格画面检查的世界里——这是要排除一切可能导致人类将我们抓捕、监或是进行科学鉴定的危险。”

 我点头。可是我的脉搏狂跳不止。我热爱做一个逍遥法外的人,一个已经打破了每一条令的家伙。所以他们才要模仿我书中的言行,不是吗?哦,已经开始了。轮子已经转动起来。

 “莱斯特,你觉得自己能理解,”他耐心地说“可是真的是这样吗?让这个世界得到哪怕小小一片我们身体的组织,放在他们的显微镜下,那么将不再有任何关于传奇或是迷信的争论。他们就会获得证据。”

 “我不这么认为,路易斯,”我说“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他们可以通过各种手段界定我们,把我们归类,从而能发起人类和我们的竞赛。”

 “不对,路易斯。如今这个年代里,科学家就是巫医,他们无休无止地相互斗争。就连最基本的问题,他们也要吵来吵去。你得把那片超自然的身体组织散播到世界上的每一所实验室的显微镜下面,即便如此,公众还是会一个字都不相信。”

 他想了一会儿。

 “那么抓住一个血鬼,”他说“要是一个活的标本到了他们的手上。”

 “就是那样也没用,”我说“况且他们如何能抓住我?”

 不过仔细想想,那真是太有趣了——追踪,阴谋圈套,或许会被抓住,接着侥幸逃脱。

 我真喜欢。

 他脸上浮现出一种奇怪的笑容,充反对却又掺杂欣喜。

 “你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加疯狂了,”他提着气说。“就是从前,你在新奥尔良故意四处吓人的时候,也比不上现在疯狂。”

 我大笑不止,接着又安静了下来。晨曦将至,我们不剩多少时间了。我大可以明天夜里一路笑着赶往旧金山。

 “路易斯,我已经从各个角度考虑过这件事情。”我说。“与人类展开一场真正的战争,这没你想得那么容易——”

 “——你已经下定决心,非要展开这场战争是吗?你想要每个人,无论凡人还是不死者,都追随着你。”

 “有何不可呢?”我问道。“就让这一切开始吧。就让他们试试看,用他们曾经毁灭其他魔鬼的方式来毁灭我们。让他们试试,看能不能把我们全部除掉。”

 他注视着我,脸上浮现出熟悉的敬畏和诧异,这种表情我已经见过上千次了。它是这么地让我着,不过很快又消失了。

 然而,头顶的天空渐渐泛白,星星平稳地飘向远方。黎明到来之前,我们只剩下一小会儿珍贵的时间可以共处。

 “这么说来,你是真的要让这一切发生。”

 他恳切地说道,语气软化下来。

 “路易斯,我要让一些事情,让一切事情发生。”我说。“我要让我们的存在彻底改变!现在的我们,不是血的水蛭是什么——令人厌恶,遮遮掩掩,得不到公正的待遇。古老的浪漫传说已经不复存在了。那么,就让我们赋予其新的意义吧。我像渴望鲜血那样渴望光明。我渴望那神圣的存在感。我渴望宣战。”

 “用你的话说,那是新的恶,”他说道“而这一次,是20世纪的恶。”

 “的确如此。”我说道。可是,又一次,我想到了那股纯粹属于人的冲动,虚荣心作祟的冲动,那对盛名和世人肯定的追求。因为羞,面颊上隐约升起两团红晕。一切都将成为快乐无比的经历。

 “可是为什么,莱斯特?”他问道,声音里带有一丝狐疑。“为什么要铤而走险,毫不顾忌?毕竟,你已经成功了。你回来了。你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强大。你体内的生命之火熊熊燃烧,就仿佛从未熄灭过,而且你明白这是多么珍贵,就这么继续存在下去。为什么等不及要冒险呢?你难道忘记了曾经的情形吗?那时整个世界都围绕着我们,除了自己谁也伤害不了我们。”

 “这是邀请吗,路易斯?你又回到我的身边,就像恋人们说的那样?”

 他的目光变得深邃,从我身上移了开去。

 “我不是在嘲笑你,路易斯。”我说。

 “是你回到了我的身边,莱斯特,”他平静地说道,目光义回到我身上。“我在‘德拉库拉的女儿’第一次听到你的低喃时,我产生了一种感觉,一种我原来以为永远失去了的感觉——”他顿住了声音。

 不过,我明白他指的是什么。他已经说出来了。好几个世纪以前,在老一辈团伙覆灭之后,我感觉到阿曼德的绝望时,就已经领略了这种感觉。令人兴奋的刺,继续下去的望,这些对我们来说是无价之宝。全部都更加成为理由,为着明天的摇滚音乐会,为着我们的延续,为着战争本身。

 “莱斯特,明天夜里不要踏上舞台,”他说“就让那些电影和书做你想做的事情吧。

 可是你得保护自己。让我们走到一起,倾心交谈吧。在这个世纪里,让我们像以前从未有过的那样,相互拥有吧。我确乎是指我们所有的人。”

 “你的建议太人了,漂亮的家伙。”我说道。“上个世纪里,有很多次为了听到这些话,我几乎宁愿放弃一切。我们会走到一起的,我们会倾心交谈,我们所有的人,我们会拥有彼此。那会是无比美妙的,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美妙。不过,我还是要走上舞台。

 我要再次成为雷利欧,以那时在巴黎从未有过的姿态。我要让所有人见识我,‘血鬼莱斯特’。一个象征,一个放者,一个自然的怪胎——被爱着,也被唾弃着,所有这一切的结合体。我告诉你我不能放弃。我不能错过。很坦白地对你说,我一丁点儿都不畏惧。”

 我武装起自己,做出冷酷或是悲哀的姿态,指望这样能震慑住他。和过去一样,我痛恨太阳的靠近。他转过身背对太阳,亮光令他感到一丝灼痛。不过,他的面庞还是和原来一样,洋溢着温暖的表情。

 “很好,那么,”他说“我愿意和你一起去旧金山。我非常愿意这么做。你会带我一起吗?”

 一时间我忘了回答。我又一次感受到极度的兴奋,简直是一种煎熬,我心中盈了对他的爱恋,几乎叫我脸红。

 “我当然会把你带在身边。”我说道。

 在这紧张的一刻,我们四目相对。他必须离开了。黎明已经到来。

 “还有一件事,路易斯。”我说。

 “怎么?”

 “那些衣服。没得商量。我的意思是,明天夜里,就像20世纪里他们说的那样,你将丢弃那件衣和那条长。”

 他离开之后的早晨显得异常冷清。我静静地站了一会儿,忖度着那个信息,危险。我眺望远处的山峦和无垠的原野。威胁,警告——那又怎么样?年轻的后辈拨了电话。

 老的一辈发出了超自然的喊声。这奇怪吗?现在我的脑子里只想着路易斯,想着他能和我在一起。还想着如果等别的同类来了,将会是一番什么景象。 ZhiH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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