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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第二天晚上,我把过户这一千万美元所必需的全部文件都准备好了,然后用邮政快递把它们连同拉格朗-詹姆斯贴有照片的身份证,以及我手写的一份指示寄往华盛顿的那家银行。我用“莱斯坦-戈利高尔”这个化名签字,出于各种考虑,用这个名字处理这件事的全数过程最合适。我说过,我的纽约代理人还知道我有另一个化名。我和他同意。这另一个化名在这次易中不出现,而且一旦我需要与我的代理人联络,那么这个化名及几个新的暗语就能授权他只用口头方式就可办理金钱过户或转帐事宜。至于“莱斯坦-戈利高尔”这个化名,一待这一千万美元由詹姆斯先生拥有之后,它马上就会从纪录上完全消失。戈利高尔先生剩下的全部财产现在已被转移到我的另一个化名之下,它是“斯坦福-魏尔德”因为现在起作用的是它。我的所有代理人都已习惯了这种奇怪的下令方式,即打一个电话我就能转移资金,改变身份,或授权他们随时往世界各地给我汇款。不过我现已加紧了对此系统的控制。我向他们发出古怪并拗口的暗语。一句话,我尽量提高围绕我身份的保险系数,并尽可能扎实地规定过户这一千万美元的条款。到了星期三正午,这笔钱就会转入华盛顿这家银行的一个信用账户,只有拉格朗-詹姆斯先生才有权从中提款,而权利期限只规定下星期五的十点至十二点之间。詹姆斯先生将用相貌同他的照片吻合和指纹、签名一致的方法证实自己的身份,然后这笔钱才能存入他的帐户。中午十二点一过,整个这笔易就彻底作废,这笔款项随即送回纽约。詹姆斯先生将在星期三下午最后一刻被出示所有这些条款,并保证,如果一切指示都按规定执行了,这次过户就绝不能更改。依我看,这样安排算是斩钉截铁,改不了了。但我并不像詹姆斯先生认为的那样是个贼,而是君子。我清楚他才是贼,所以仔细反覆检查这笔易的所有细节,以防他钻漏占了上风。但事到如今我为何还欺骗自己,说我不想进行这次试验;我分明很想做这事。

 这时,我房间里的电话已经响了一遍又一遍,是大卫拚老命要找到我。我却坐在暗处考虑这些事情,拒不接电话,并被电话铃声搅得心烦,最后索头拔了。我要做的事肯定让人可。这个坏蛋一定会利用我的身体去干最恶残忍的勾当,但我难道只是为了当人类就任他恶搞吗?这样的事我对任何人讲都不可能讲得清。每当我想到这些人中任何一个在发现事实真相之后的反应,我都不寒而栗,并赶紧不去想它。但愿他们在这充敌对的大千世界里忙着自己的事情,无暇来关注我。考虑拉格朗的建议使我的感觉要好得多,它使我兴奋不已。詹姆斯先生对金钱的看法当然不错。一千万美元对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几百年来我已经搞到一大笔钱,并且还在利用各种即兴方法使之滚雪球,搞到现在连我也不清我到底有多少钱。尽管我理解这世界对一个凡人来讲有多难,但我还是想不通钱为什么对詹姆斯那么重要。毕竟我俩处理的是有关魔力、超自然神力、破坏的精神现象之事,这与金钱有何关系?这小杂种想要的显然还是金钱。这小子虽然愤世嫉俗,冷嘲热讽,可还是没有看破红尘,这样也好。假如他真是野心,那他可能很危险,但他不是。而我需要那副人体,我的需要就到此为止。剩下的充其量不过是使之合理化。在随后的数小时里,我想了许多理由为我要做的事辩护。

 例如,我问自己:我牺牲自己的强大身体真是那么让人瞧不起吗?那小偷连自己的人体也使用不好。在咖啡桌旁他扮演完美的绅士形像只有半个小时,刚一站起来就笨手笨脚,别扭难看,温文尔雅一扫而去。他绝不可能使用得了我的身体力量。也无法使用我的心灵遥感和念动力,不管他吹嘘自己有多么精神化。他也许能使用传心术,可当涉及惑别人或用符咒镇住别人,我怀疑他根本使用不了我的本事。我不信他能飞快地移动。他的行动仍将笨重迟缓,飞行对他来讲很可能根本行不通。不好他甚至会深陷窘境难以自拔。是的,幸亏他是个心狭窄的可怜的小阴谋家。这当然比一个暴跳如雷横冲直撞的鬼神要好。而我呢,我该怎么办?

 乔治城的那所房子,那辆车,这些东西毫无意义!我对他讲的是实话。我只想像人那样生活!当然我也需要一些钱吃喝,但是在光天化下看东西不花一分钱。的确,这种经历不需要一点物质享受或奢侈。我仅想再有当凡人的精神和体体验。我觉得自己同那可怜的体窃贼全然不一样!不过我还存着一个疑问。要是一千万美元仍不足以让这人带着我的身体回来见我怎么办,或许我该把这数额再加一倍。对于这样小心眼的人,两千万的钜款应该是有巨大惑力。过去的经验告诉我,把人所提供服务要的价再提高一倍往往很有效,这样能使他们对你忠诚得连他们自己也意想不到。于是我又给纽约打电话,把那笔钱加倍。我的代理人自然以为我发疯了。我们使用新暗语确认这笔易的权威。然后我才挂上电话。现在该和大卫通电话了,不然就去乔治城。我已经答应过大卫事事都同他商量。我静静地坐着,等着电话铃响。铃果真响了,我抓起话筒。

 “谢天谢地你还在这儿。”

 “什么事儿?”我问。

 “我马上就认出了拉格朗-詹姆斯这个姓名。你一点也不错,此人确实没在他自己的身体里!你正与之打交道的这个人六十七岁。他在印度出生,在伦敦长大,五次入狱。欧洲的每家执法机构都知道他是个贼。美国人管这叫‘骗子'。他还是个有威力的巫师,一个阴险的魔法师,是我们所知的最有手腕的术土之一。”

 “他告诉过我这些。他耍手腕混进了你的组织。”

 “是的。这是我们所犯的最大的错误之一。不过,莱斯特,这个人甚至能勾引圣母玛利亚,能从鲜活的上帝衣袋里偷走怀表。不过在几个月之内他就能让他自己垮台。我现在要告诉你的正是这点。现在你听好了。这种阴险巫师或魔法师总是自食其恶果!凭他的天赋他本可以欺骗我们一辈子,但他没这么做,反而设法诈骗其他成员,还从地窖里偷走东西!”

 “他跟我讲过。这种身体换是怎么回事?这里有疑点吗?”

 “根据你所见到的形容一下这个人。”

 我照办了,特别强调了他身体的高度和强壮。有光泽的厚发,皮肤光滑得非同寻常,像绸缎一样,特别英俊。

 “唔,我现在就在看着这个人的照片。”

 “请解释。”

 “他因精神不正常犯罪而在伦敦一所医院里短期治疗。母亲是英国印度的混血,这大概能解释你所形容的他那出奇的美貌,我在这儿也看得很清楚。他父亲是伦敦的出租汽车司机,死在监狱里。这家伙本人在伦敦的一家修车行里工作,擅长修理极高级的轿车。他也贩卖毒品当做副业,如此他也能买得起这种轿车。某一夜他杀害了他的全家——子,两个孩子,内弟和母亲,然后向警方自首。在他血里发现浓度极高的幻药,还有大量酒。他经常向邻近青少年贩卖的正是这种毒品。”

 “感官错,但大脑正常。”

 “正是这样。正如权威人士判断的那样,是毒品引起的暴怒造成行凶杀人。事发后他本人对此只字不提,并一直对任何刺无动于衷,直到住院三周后为止。这时他神秘地逃走,在病房里留下一名护士的尸体。你猜猜这名护士是谁?”

 “詹姆斯。“

 “正是。通过验尸和查指纹证明他是凶手,国际刑警组织和苏格兰场也证实了这点。詹姆斯在事发之前用假名在医院干了一个月,无疑是等待这样一个身体!”

 “然后他愉快地谋杀他自己的身体。这狗娘养的干得出这种事情。”

 “唔,这是具很病弱的身体,准确说很快就会死于癌症。尸体解剖表明,他即使活着也不会活过半年。莱斯特,据我们所知,詹姆斯很可能和这次犯罪直接有关,好把那年轻人的身体掌握在自己手中。即使他不偷这个身体,他也会偷另外一个情况类似的身体。而且,他在把自己原本的病体死之后,这身体也就连同詹姆斯的整个犯罪记录进入坟墓。”

 “大卫,那他为什么把自己的真名告诉了我?他为啥告诉我他曾是泰拉玛斯卡修道院的人?”

 “这样我就能证实他说的不是假话,莱斯特。他做的每件事都是精心策划好。你不明白这家伙有多聪明。他想让你明白他是个说到做到的人,同时那个年轻身体的原主人也完全无法干预。”

 “可是,大卫,这件事我还是有些不明白。那个年轻人的灵魂在那老体中死了吗?他为啥不想法…逃走?”

 “莱斯特,那可怜的东西也许根本不清楚有这种可能。毫无疑问是詹姆斯一手实施那次换。我这儿还有一堆证词,都是组织其他成员提供的,讲的都是詹姆斯这家伙把他们挤出他们的身体、并短期占有这些身体的经过。”

 “你体验过的那些感觉——震颤、收缩、挤——他们也都报告说有过。但我们在这儿谈的都是泰拉玛斯卡那些受过教育的成员。而那个汽车行的机械师没受过什么教育,在这些事情上谈不上训练有素。他全部的超自然体验只有和毒沾上边。天晓得他毒后还会有什么胡思想。詹姆斯自始至终都在与一个精神受到严重刺的人打交道。”

 “搞不好这一切都是精心策划好的骗局呢,”我说。“把你所知的詹姆斯这个人向我描述一下。”

 “瘦长,病殃殃的,十分活跃的眼睛,厚厚的白发。长相不坏。我想起来了,他的嗓音动听。”

 “就是他。”

 “莱斯特,你从巴黎传真给我的那张便条也证明正是詹姆斯为的,字迹署名都是他的。你难道没意识到他是透过组织了解你的吗?这才是最让我头疼的事:他找到我们的档案。”

 “他说过这个。”

 “他打进组织,没法接近这些机密。他钻进电脑系统。不知道他发现了什么东西。他还忍不住偷了一个成员的一块银腕表,还从地窖里偷了一条钻石项链。他残酷地耍别人。他偷遍他们的房间。你再也不能与这个人有任何牵连了!毫无意义。”

 “大卫,你现在听起来像在训话。”

 “莱斯特,咱们在谈身体换这个问题呢!也就是说,你要把你的身体连同它的所有威力都置于这个人的控制之下。”

 “这我清楚。”

 “你别这么干。让我给你提个大胆的建议。你说过你喜欢杀生,果真如此,何不尽快杀了这个讨厌的人?”

 “大卫,你这么说伤了我的自尊心。我很震惊。”

 “别说废话了。不然就晚了。你难道不明白这个聪明绝顶的人,正在这场小游戏中利用你的冲动和不理智吗?他选中你换身体就像他选中伦敦的那个可怜的机械师。他研究过你的好冲动、好奇和胆大包天的特点。而且他也能断定你不会听我的任向警告。”

 “有意思。”

 “大声说,我听不见你。”

 “你还想告诉我什么?”

 “你还需要什么?”

 “我想搞明白这事。”

 “为什么?!”

 “大卫,关于那可怜的染上了毒瘾的机械师,你说的我都听明白了,不过有一点我还是不明白,他的灵魂在詹姆斯给自己患癌症的身体的头部致命一击时,为什么没有逃离呢?”

 “莱斯特,你自己都说了,这一击是打在头上。因为那灵魂已经同新大脑在一起难解难分。它根本没时间搞清情况或动员意志来逃离新躯体。连詹姆斯这样精明的魔法师,假如,你趁他的灵魂不备猛地打伤他的脑组织,它也同样来不及逃脱,就会跟着体的死亡一齐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你如果决定结束这可怕怪物的生命,你就一定要对他突然袭击,像砸烂一只生鸡蛋那样猛地敲碎他的头盖骨。”

 我哈哈笑了。“大卫,我还从没见过你这么生气呢。”

 “这是因为我了解你,我知道你想和他换。但你千万别这么干!”

 “再回答我几个问题。我想好好考虑一下。”

 “不。”

 “是临死前的体验,大卫。你知道,那些遭受心脏病突发的可怜灵魂能够透过一条管道上升,见到一线光明,然后便起死回生。它们这是出了什么事?”

 “你的猜测和我的想到一块儿去了。”

 “我才不信你呢。”我向他讲述詹姆斯关于脑干和留下来那半灵魂的论述,接着问:“在人的这些临死前的体验,是不是有一小部分灵魂留下来?”

 “也许吧,或许是这些人确实遭遇了死亡,他们实际上确实死了,但他们的灵魂却完整地被送回去了。我也不清楚。”

 “但无论怎样,你都不会单靠离你的身体就死,对不对?设想在戈壁沙漠中,假使我的灵魂出窍体,我就不可能找到途径了,对不对?升天或入地的门路就不会在那儿了。它只为完整的灵魂打开。”

 “是的,据我所知,是这样。”他顿住了。过了一会儿才说:“你为什么问我这个?难道你还梦想死吗?我才不信呢,你是那样渴望生活。”

 “我已经死了两百年了,大卫。那鬼魂是怎么回事?那些只能在地面上游的精灵?”

 “它们没有升天或入地的途径,即使它开也罢。要不就是它们拒绝通过它。喂,咱们可以在将来找个夜晚把这一切读个透,比如说在里约热内卢的小巷里边走边聊,或随你的便。现在要紧的是,你必须向我发誓不再同这个巫师来往,如果你不想听我的话立刻把他杀了,至少也要同他断绝联系。”

 “你为什么这么怕他?”

 “莱斯特,你得明白这家伙十分阴险毒辣,危害极大。你不能把自己的身体交给他!可你偏不听。瞧,如果你真那么想拥有一阵子凡人身体,我会拚命反对的,因为这太骇人听闻,太不自然!哪怕把它给我也比给这个疯子要强!求你来越伦敦怎么样?让我劝阻你吧。你难道不是欠我很多吗?”

 “大卫,他在入会之前你不是调查过他吗?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我是说他怎么会变成这样一种巫师的呢?”

 “他伪造纪录,假冒身份欺骗我们,老谋深算的程度你都想像不到。他擅长这类造假。而且他堪称电脑天才。他跑了之后我们才真正调查他。”

 “是吗?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家里很有钱,属于商人阶层。但在战前破产。他母亲是著名的巫师,显然合法,并且很敬业,收取一点服务费。伦敦没有人不知道她的。我还记得有人谈起过她,那时我还远没对这类事情发生兴趣呢。泰拉玛斯卡不止一次宣布过她是真正的合法的巫师,不是假冒的。但她拒绝别人研究她。她很脆弱,十分爱自己唯一的儿子。”

 “是拉格朗?”

 “对。她死于癌症。十分痛苦。她唯一的女儿是一名裁,现仍在伦敦的一家婚纱店里工作,是份很精美细致的工作。她对她这位麻烦重重的弟弟的死深感悲痛,但又为他去世松口气。今天早上我还同她谈过话。她说母亲的去世使她弟弟从很年轻时就崩溃了。”

 “可以理解。”我说。

 “他父亲几乎为居纳尔海运公司干了一辈子,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作为一等舱的一名乘务员,在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号上工作。他为自己出色的工作记录深感自豪。几年前,詹姆斯凭藉父亲的关系也受雇在这条船上工作,但很快就盗窃一名乘客的四百英镑现金,闹出大丑闻,丢尽他父亲的脸。当爸的为此同儿子离了关系,后来被居纳尔公司恢复原职,但很快就死了。事出后他再也没同儿子说过话。”

 “哦,那张在船上照的相片。”我说。

 “什么?”

 “你把他开除以后,他曾想坐那同一条船回美国…当然是坐头等舱。”

 “他把这也告诉你了!这有可能。我本人并不亲自过问这些细节。”

 “这不重要。你接着讲。他是怎么搞上神秘学研究的?”

 “他的教育程度很高,在牛津大学待过几年,尽管他时时生活得很贫困。母亲死以前他就开始涉足巫术。直到本世纪五O年代他才在巴黎独自干起来,不久就在那儿赢得一大批追随者,接着便开始用最生硬赤的方式蒙骗顾客,结果进了监狱。”

 “后来在奥斯陆,他也出了类似的事。他在打了几年零工和当苦力之后,办了一所准灵论(或招魂术)教堂。把一名寡妇一生的积蓄都骗了,结果被开除。他跑到维也纳,先在一座一饭店里当招待,几星期后就当上富人的巫师。干了不久就匆匆告别,差点被逮捕。在米兰,他诈骗一帮老贵族大量钱财后才被发现,只好趁夜幕离开这座城市,他的下一站是柏林,他在那儿被捕,但用花言巧语使自己身,又回到伦敦,并在伦敦再次入狱。”

 “大起大落。”我想起他说过的话。

 “他总是这样。一会儿从苦力上升为富翁,过着极其奢侈的生活,一掷千金买高级服装、轿车,乘客机到处旅行,一会儿又一落千丈,因为小罪行、背信弃义和出卖等而彻底垮台。他打不破这种循环,最终还是下去。”

 “好像是这样。”

 “莱斯特,这家伙有一点特别愚蠢。他能说八种语言,能入侵任何电脑网络,还能长时间占据别人的身体来掠夺他们保险柜里的钱财。顺便一提,他对保险柜特别入!但他总是以害人开始,以害己告终,耍了别人,自己戴手铐!他从我们地窖里偷的东西几乎不可能卖掉,最后只好拿到黑市上廉价处理。他真有点是个十足的大傻瓜。”

 我哑然失笑:“大卫,他的偷盗只是表象。实际上这家伙既冲动、强迫又痴心、入。就像小孩子做游戏。所以总不能保住偷来的东西。他开心的是偷的过程,而不是结果。”

 “可是,莱斯特,这可是场无休止的破坏游戏。”

 “这我清楚,大卫。谢谢你提供的这些情况。我很快会给你打电话。”

 “等等,你别挂上,我不让你挂。你难道还没意识到——”

 “我当然意识到了。”

 “莱斯特,在神秘学研究界有个说法,叫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知道它什么意思吗?”

 “我对神秘学一窍不通,你不知道吗?那是你的领域,又不是我的。”

 “现在没时间说风凉话。”

 “对不起。它是什么意思?”

 “当魔法师出于卑鄙、自私的目的施展魔法时,总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你现在又谈起迷信来了。”

 “我谈的是一条与魔术一样古老的原则。”

 “他可不是魔术师,大卫,他不过是一个有一定可测知与有局限精神力量的怪物。他能占据别人的身体。据我们所知,他就实施过一次换身术。”

 “这是一回事!用自己的巫术想害别人,结果到头来害了自己。”

 “大卫,我可以现身说法地证明你的概念不对。但接着你就会对我解释因果报应的原理,而我就会慢慢打瞌睡。”

 “詹姆斯是最高超的恶巫师!他已经靠牺牲另一个人战胜过一次死亡。得制止他。”

 “你怎么从不想法制止我呢,大卫?你有过机会呀。在泰柏特庄园时我就在你掌心中。你本来可以找到办法。”

 “休想用你的冷嘲热讽阻止我劝你!”

 “我很喜欢你,大卫。我会很快与你联系。”我刚要放下电话,忽又想起了什么。“大卫,我还想了解点情况。”

 “什么事?”他为我没把电话挂上松了口气。

 “我们的那些古董都在你手里,在你的地窖里吗?”

 “对。”他觉得不自在。提起这事让他好像有点难为情。

 “一个金属小盒,”我说“里面有克劳蒂娅的小画像。你见过吗?”

 “我想我见过,”他说:“在你第一次找我之后,我检查过地窖的藏货清单。我想是有一个金属饰物小盒。我可以肯定。我早该把这告诉你,对吧?”

 “不用。没事。是不是女人项链上挂着的那种金属小盒?”

 “对。你想让我找找它吗?我找到了当然会还给你。”

 “不,现在别找。也许过一阵再找吧。再见,大卫。不久我会找你的。”

 我挂上电话,并从墙上拔掉电话头。看来那儿是有个女人的小饰品盒。但这玩意是为谁而制造的呢?我为啥总在梦里见到它呢?克劳蒂娅不会把自己的画像放在小饰物盒里随身携带。否则我一定对它会有印象。我一想像这东西或回忆它时,心中就充了说不出的悲伤和恐惧,彷佛来到一个黑暗的地方,一个死气沉沉又杀气腾腾的地方。而且我还听见了大笑声,就像我回忆往事常能听见笑声那样。但这次我听到的不是克劳蒂娅的笑声,而是我自己的。我有种超凡的青春和前途无量的感觉。换句话说,我想起自己还是个青年血鬼的旧时光,在十八世纪,命运对我实施打击之前。唔,我为什么心这个该死的金属小盒呢?也许我是在詹姆斯追踪我时,从他脑中摘取这个形象吧。它对他来说只是个捕我的工具而已。而事实上我对这个小盒连见也没见过。他若是用一件别的曾属于我的小玩意来惑我,效果会比这好。不,这样解释未免也太简单了。克劳蒂娅的形像毕竟很生动。在詹姆斯走进我的冒险之前我就在梦中反覆见到过她。我突然生起气来。眼下我还有别的事情要考虑,不是吗?克劳蒂娅,你先靠边站吧。亲爱的,请拿着你的小宝贝盒走吧。我长时间地坐在暗处不出声,听着钟表在壁炉架上啪燧啪隆走,从街上偶然也传来汽车的噪音。我想考虑一下大卫对我的劝告。我努力去考虑。可我脑子想的还是…詹姆斯肯定能办到。他在照片上是个白发老人,而且他在伦敦的那所医院里确实与那机械师换身体。这事能办成!我的脑海里仍不时闪出那个小金属盒,我看见那幅精致的克劳蒂娅微型油画肖像,但是我没有动感情,没有悲伤,也不生气。眼下我的心全都系在詹姆斯身上。詹姆斯能给我人的身体!他没撒谎。我能在那个人体里居住和呼吸喽!那天早晨当太阳从乔治城上空升起时,我就能用人眼目睹这一景观了。

 凌晨一点钟,我赶到乔治城。鹅大雪下了一整夜,街道上盖着一层厚厚的积雪,晶莹剔透,美不胜收。家家户户门前都筑起了一道雪墙,连黑色的花枝形铁栏杆和深深的窗抬上都落白雪。城镇本身也很整洁人:优雅的联邦式木制建筑具有十八世纪的整齐线条和对秩序及均衡的崇尚,虽然其中许多是在十九世纪上半叶建造,我沿着荒凉的M大街走了很长时间,两旁有许多商业设施,然后穿过附近大学静悄悄的校园,再穿过山边的那几条霓虹灯闪烁的街道。拉格朗-詹姆斯住的房子也是座特别精致的建筑,就是盖在路边的红砖小楼。它有条漂亮的中心门廊和一个很重的黄铜门环。还有两盏闪着快火苗的煤气灯。老式的厚重窗板装饰着窗子,在大门上方还有一个可爱的扇形气窗。窗户都很干净,尽管窗台上落雪。我可以看到里面明亮整洁的房间。屋里很雅致:昂贵的白色皮革家具极具现代的简朴,墙上挂着许多幅绘画,有毕卡索的,德-库宁的,强斯的,沃霍尔的。在这些数百万美元一幅的名画之间还挂着几幅镶着贵重画框的大照片,上面都是现代轮船。挨着墙边摆着几个玻璃框,里面是这样巨轮的大型模型。地板上涂着一层真漆,闪闪发亮。到处铺着东方风格的几何图形小块深地毯,在那些玻璃桌子上和柚木柜里陈列摆放的装饰品,几乎是清一的中国文物。精美华贵,极富个性,这就是此地的特点。在我看来,凡人的住宅都是这样,就像一连串原始的舞台道具。真难以想像我能当个凡人并住在这样一间房子,哪怕只待一会儿我都会受不了。确实,这些小房间擦得太亮了,简直不可能让人居住。厨房里摆亮闪闪的铜罐,还有玻璃的黑色容器,橱柜没有明显的把手打开。还有鲜红色的陶瓷碟子。虽然是凌晨,詹姆斯却哪儿也找不着。我潜进房子。

 卧室在二楼,有一块低矮的现代风格铺,只是一个木头框架里摆一个垫,上面铺着一条色彩鲜几何图案的被子,还有好几个白色枕头,与整个楼内的风格一样素雅。衣柜里昂贵的服装,那个中式衣橱的抽屉里也是如此。一个手工雕镂的小头柜里也衣服。别的房间也都空无一人,但哪儿都没有受到冷落的迹象。我也没有见到电脑在这儿。他肯定把它们放在别处。在一个房间里,我藏起一大笔钱,可以作为我这一段时间的开销。我把它藏在没有生火的壁炉的烟囱里。我还把一部分钱藏在一间不用的浴室里,藏在墙上一面镜子的后面。这些都是些简单的预防措施。我实在无法设想当个人会是怎样一番情景。我可能会觉得特别无奈和无助。我也不知道。作完这些小小的安排,我便上了屋顶。我能看见詹姆斯在山脚下刚刚从M大街那儿拐过来,胳膊下挟着一包东西。他一定又出去偷盗,因为凌晨这会儿不会有哪家店铺开门。他开始爬坡。我见不到他了。

 可这时又一个来客出现,悄悄地一点声音也不出。是条大狗,也不知从哪儿突然就冒出来。它又转身跑回小巷,并朝后院跑去。它刚一接近我就闻到了它的气味,但当时还看不到它。所以我才翻过房顶来到房子背面。我期待它这时会狂吠起来。因为现在它应该嗅到了我的气味,并本能地意识到我不是人,所以开始本能地发出狂吠和嚎叫,以向主人报警。几百年来,狗朝我狂吠得已经够多了,尽管有时它们并不叫。有时候我能惑住它们,让它们乖乖地听我调遣。但我还是害怕它们那种出于本能的排斥,总是让我心慌。

 这条狗就没有叫,也没有任何显示它发现我的迹象,它只是专注地盯着房子的后门,以及从门窗里出的一块块灯光投映在深深的积雪。

 我有好几回静悄悄不受干扰地观察它,它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狗之一。它长又厚又长的金黄,有些地方是灰色,上面再盖着一层更长的黑,形成花纹。它的整体形状像狼,但比狼大得多,而且一点没有狼的那种狡猾和诡秘。相反,它维纠纠地端坐在雪地上,一动不动地盯着家门。再细看,我发觉它很像一条硕大的德国牧羊犬,长着典型的黑色狗嘴巴和机警的脸。真的,当我靠近房顶的边缘,而它终于抬头看我时,我发现自己被从它黑亮杏核形眼睛里闪出的智慧目光住。

 它还是一声不吭,似乎很通人。但这就能解释它的缄默吗?我一点也没有吸引他的注意,也没有引惑它的心。没有。它对我一点也没表示出本能的反感。我从房顶上跳下来,落在它面前的雪地上,它只是用它神秘而富有表现力的眼睛继续看着我。是呵,它个头太大,太镇静也太自信了,致使我一边看着它一边愉快地笑了。我不住伸手去抚摸它耳朵之间的茸

 它把头歪向一边,继续瞧着我,我发现它这个姿势特别可爱。接着更让我吃惊的事发生:它竟然抬起巨大的前爪抚摸我的外衣。它的骨骼又大又重,使我想起多年前我养的那些耳朵下垂、身体高大的猛犬,它也具有它们行动起来时的那种缓慢而端庄的优雅。我伸出双臂抱住它,抚爱它强健高大的身体。它也直立起身子,把两只大爪子搭在我的肩膀上,伸出粉红色的大舌头来回我的脸。

 此举让我感到特别高兴,我感动得要哭,接着又格格笑起来。我用鼻子拱它,抱着它,抚摸它,嗅它干净而茸茸的身上香味,吻遍它黑色的嘴巴和鼻头,然后与它的目光对视。哦,当童话中的那个小红帽看见那头狼穿着她外婆的睡衣、戴着她的睡帽时,见到的大概就是这个场面,这可真是太有趣了,这狗黑乎乎的脸上的表情真是丰富而非凡。

 “你怎么不认识我呢?”我问它。当它又雄纠纠地坐回到地上并温顺地仰头看着我时,我突然觉得这条狗是个预兆。不,预兆还不是个贴切的词。这个礼物并不是任何人送来的。它只不过使我更清楚我要干什么,我为什么要做它,以及我真的不在乎将会遇到什么风险。

 我站在这条狗旁边,爱抚它,任凭时间过去。这是个小花园,雪又下起来了,在我们周围渐渐堆积,我的身上也感到越来越冷。树木在静悄悄的大雪中显得又秃又黑。不管是花还是草,在大雪的掩埋下都看不见了。不过,几尊黑黝黝的水泥雕像和一片又尖又密的灌木丛,现在只剩下光秃秃的技研。上面覆盖着雪,仍为整个花园打上一个明显的长方形印记。我和那狗又玩了大约三分钟,我的手才触到了挂在它脖套链上的那块银质圆盘,我把它捞起来,凑到光亮下看。上面写着“莫约”啊,我知道这个词。莫约。它和巫毒教,符咒有关。莫约是一道好的符咒,防身符咒。我赞成把它当成狗的名字。事实上这个名字真好。当我叫它“莫约”时,它激动起来,又用它那热情的大爪子慢慢地摸我。

 “你是叫莫约吗?”我问它。“这名字真美。”我又吻吻它,感觉着它那凉凉的的黏鼻头。圆盘上还写着什么,是这所房子的地址。突然这条狗直起来,它缓慢而优雅地从坐姿转换成警惕的立姿。詹姆斯来了。我听见他脚踩雪地发出的吱吱声,还听见他把钥匙进前门钻孔里的声响。我感到他猛地意识到我距离他很近。这条狗发出一声低沉的嚎叫,然后慢慢朝房子的后门走去。从那儿传来木制地板在沉重的脚步下发出的咯吱咯吱响声。狗又愤怒地叫起来,詹姆斯打开房门,用他那锐利而疯狂的目光盯住我,冲我微笑一下,接着把一个重的东西朝狗猛扔过去,被它轻松地躲开。

 “很高兴见到你!但你来早了,”他说。

 我没回答他。这条狗正在凶狠地朝他狂吠,使他不得不再去注意它,气得发疯。

 “把它杀了!”他狂怒地说。“宰了它!”

 “你在对我说吗?”我冷冷地问他。我把手放在狗的脑袋上,轻轻抚摸它,亲切地叫它安静下来。它挨近我,用它的大身蹭着我,然后坐在我旁边。

 詹姆斯注视着这一切,既紧张又气得发抖。他猛地把脖领揪起来挡住寒风,然后在前抱起双臂。风里着雪吹了他一身,就像白色的面粉,黏他褐色的眉毛和头发。

 “这狗属于这座房子,对吧?”我冷冰冰地问。“属于你偷来的这座房子。”

 他先带着明显的仇恨瞪着我,然后冲我绽开恶的笑。我真希望他能回到英国绅士的模样和举止上去。那样的话我会感觉轻松许多。我突然觉得同他打交道真卑鄙。不知道索尔是不是也发现“恩朵女巫”特别低级。不过我要的是他的身体,啊,那副身体多么啊。即使他穷凶极恶盯着那条狗的丑态,也无法完全丑化这副身体的美。

 “看来你把这条狗也一块儿偷来。”我说。

 “我要甩掉它。”他边嘟嘎边轻蔑而凶恶地瞪着它。“还有你,你到底怎么决定的?我才不无休止地等着你下决心呢。你还没给我明确答覆。现在我就要你答覆。”

 “明天上午去你的银行吧,”我说。“天黑后我将和你见面。不过我还有一个条件。”

 “什么?!”他咬牙切齿地问。

 “喂狗。给它点吃。”

 说完我迅速离开,快得连他都没觉察。我又回头瞅一眼,看见莫约透过漆黑的雪夜正在凝视着我。我微笑着心想,虽然我动作很快,这条狗还是看见我走了。我最后听到的声音是詹姆斯一边“砰”地把后门关上,一边毫不顾忌地开骂。

 一小时后,我躺在黑暗中等待出,同时又想起我在法国度过的青年时代,想起那些狗卧在我的身边,想起我带着那两条大猛犬最后一次骑马出去打猎,它们踩着厚厚的秋雪慢慢踩出一条小路。我还想起那张血鬼的脸在巴黎的黑暗中盯着我,十分尊敬地称我为“狼煞星”然后才把利齿咬进我的脖子。

 莫约,一个预兆。于是我们跑进混乱的人群,拔出一个闪亮的小东西,凑近它,认定它有含义,世界是善的,我们并不恶,到头来我们全都会回家。明天夜里,假如那混蛋在撒谎,我就撕开他的膛,掏出他跳动的心脏,把它喂给那条美丽的大狗吃。无论发生什么,我都要收留这条狗。我真这么做了。

 在我接着讲这个故事之前,让我再说说这条狗。它在本书里不会再做什么了。它不会抢救落水儿童,不会冲进着火的建筑叫醒面临危险的睡居民。它没有让恶的魔鬼附身,它不是一条血鬼狗。它之所以出现在我的叙述,只因为我在乔治城的那所住宅后面的雪地中发现它,而且我爱它,它也从一见到我起就不知何故爱上我。这一切都是那么真实,超越我所信仰的那些盲目而无情的法则——人类所谓的“自然法则”我的“野乐园法则”莫约喜欢我的力量,我喜欢它的美丽。此外,再也没有别的什么了。 zHih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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